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室新建工程(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位于自流井区蜀盐街335号。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中心已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9日对项目基本信息以网络公示(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形式对项目情况及《公众意见表》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8月22日结束,共10个工作日。
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第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四川科技报登报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开。于2023年10月23日以网络公示(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及现场粘贴公告形式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向公众公开,并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1日在《四川科技报》进行登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现因项目基本情况发生改变,现对项目进行补充公示,具体补充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示名称为“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室新建工程”,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更正为“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室新建工程(重新报批)”。
二、建筑面积
经重新核算及核实相关设计文件,现更正为7028m2。
三、补充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实验室新建工程(重新报批)
2、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7028m2,总建筑面积4202.34m2。
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028m2,总建筑面积4202.34m2。其中建设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43.75m2;实验楼建筑面积2358.59m2,配置病原微生物多重核酸检测工作站、实时荧光PCR仪、核酸提取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及药敏分析系统等检测设备、防控装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等。
4、疾控中心职能范围: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及应急处置、法定传染病(甲乙丙三类,共计41种)及重大传染病检测与防控、免疫规划、地方病(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与防控、死亡因素监测与防控、肿瘤监测与防控、食品卫生监测、环境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等。
5、项目地理位置:自流井区蜀盐街335号
四、报告书获取途径
环评报告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Qu4D9aJn
五、公众参与
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中心现将上述变更内容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自流井区蜀盐街335号
联系人:赵晓梅 联系电话:0813-5893933
我中心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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