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出现“异味”的原因找到了,竟然是...

日期:2025-08-14 10:24     来源: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     阅读: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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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小区发生因自来水异味引发的供水异常事件,根据7月19日余杭区人民政府和7月23日杭州市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导致此次自来水异味的原因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今天,就让我们来揭开生活饮用水中这类致嗅物质的“神秘面纱”。

什么是硫醚?

硫醚,是一类含硫有机化合物,是水中主要的致嗅物质,目前报道的硫醚类化合物主要包括甲硫醚、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二甲基四硫醚和甲硫醇。在饮用水的嗅味分类中,硫醚类物质嗅味归为腥臭味,也被描述为腐烂/烂菜味,具有嗅阈值低和刺激性强的特点。

自来水中为何出现硫醚?

当原水中含有较多藻类及其释放物,或受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时,可能积累大量含硫有机质,这些物质经微生物降解后会生成硫醚。此外,硫醚前体物在给水管网中也可能通过化学反应或者微生物作用转化成硫醚。

夏季高温时,藻类繁殖旺盛,湖泊、水库等水体中的硫醚类物质浓度易上升,出现“腥臭味”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同时,水中硫醚等含硫化合物还可能与其他嗅味物质发生协同作用,在较低的浓度下使水体表现出较强的沼泽/化粪池味。

如何应对这类异味?

? 加强源头控制,减少水体富营养化,防止藻类大量繁殖,提升水源水的水质;

? 采用适宜的预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水中的硫醚类等异味物质;

? 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并防范风险;

? 若家中自来水出现“腥臭味”,建议不继续饮用,并及时联系当地供水部门。

国家标准为饮用水安全“保驾护航”

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一步强化了对嗅味物质的关注,对于生活饮用水(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用水)水质,应符合“感官性状良好”的基本要求:

→ 在常规指标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臭和味”要求“无异臭、异味”;

→ 在扩展指标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对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可产生土霉味和泥腥味)作出限值要求;

→ 在附录参考指标中,也对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作出限值要求。

同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也给出了相应检测方法,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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