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参与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日期:2008-08-28 00:00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政策办     阅读: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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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颁布施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于1991年由国务院批准执行,2004年,国家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但实施办法尚未修订。

 

  为加快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律体系建设,2007年底,卫生部启动了《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根据中心领导指示,中国疾控中心政策办、疾控应急办作为起草小组核心成员,组织相关专家积极参与修订工作,结合专业优势提供技术支持。

 

  2008年上半年,卫生部多次组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起草和修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参加了相关活动,多方收集意见与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文本。

 

  近日,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再次参加卫生部组织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工作,专家们发挥传染病防控工作理论与经验,讨论各方面反馈意见,结合汶川地震、北京奥运等重大事件对传染病防治的法律需求,进一步梳理修订思路,完善相关内容,使法律初稿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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