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十二五”期间结核病实验室建设和工作提出新要求

日期:2012-10-12 16:35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     阅读: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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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结核病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2012-201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省结核病实验室建设目标,并对结核病实验室工作提出新要求。

  按照《意见》提出的建设目标,到2014年,四川省将实现省级开展分枝杆菌快速菌种鉴定、结核分枝杆菌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100%的市(州)开展分枝杆菌药物敏感性试验,95%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工作。《意见》同时明确了结核病实验室主要设备投入将由省级负责,实验室结构新建改建及耗材等其他经费由地方财政负责的筹资原则。

  《意见》对结核病实验室使用面积、结构布局、基本设施和内外环境、人员配备和生物安全管理作为明确要求,规定建立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实验室人员需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连续2次未通过考核的要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意见》提出,辖区总人口在100万以上、50-100万、50万以下的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每年分别至少完成30株、20株、10株结核杆菌培养任务,市(州)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承担所辖县(市、区)结核杆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任务。实施结核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主要对象是对所有重症涂阴患者、二月末痰涂片仍为阳性患者和治疗效果不佳的复难治患者等三类重点人群。

  《意见》还对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质量保证,质量考核覆盖率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结核病实验室建设和工作即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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