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日期:2010-09-19 00:00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慢病中心     阅读: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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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2-4日,受卫生部疾控局委托,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研讨会”。卫生部疾控局慢性病预防控制与营养管理处雷正龙处长,来自湖南、湖北、广西、山东、云南、浙江、青海和北京等省级和部分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共21人参加了本次讨论会。慢病中心综合防治室白雅敏副主任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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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正龙处长首先强调了建立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重要性和意义,要求在医改政策支持下,将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作为深入发展全国慢病防控工作的抓手和突破口。创建形式不拘泥于统一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出特色,总结推广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广成熟技术和经验,逐步扩大示范区范围,以应对慢性病疾病负担快速上升带来的一系列严峻挑战。慢病中心张勇博士简要介绍了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广西横县疾控中心卢明飞主任介绍了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验和体会。随后与会专家就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如下共识:(1)示范区建立初始首先要做好基线调查(即社区诊断),可通过分析现有资料、补充调查相关信息的方式,掌握当地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现况,了解当地社会人口、政策和环境相关信息,明确主要慢病问题和优先防治策略和领域;(2)加强示范区的组织管理,强调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和体制;(3)示范区工作内容鼓励创新性行动,强调做好媒体宣传,重视防治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示范区信息化管理;(3)对示范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明确示范区工作考核框架和标准,考核指标中包括核心指标和扩展指标,核心指标为示范区工作规定完成内容,扩展指标为自选内容,同时鼓励创新内容。(4)示范区创建过程中要考虑东、中、西省份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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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与会人员对示范区工作方案和考核框架指标体系进行了细致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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