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大对乳品质量监管问责清剿非法窝点

日期:2010-09-26 00:00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     阅读: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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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2010年09月26日综合新华社消息: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就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将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要求今年年底前不达标乳品企业将被清理注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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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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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要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通知强调,要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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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非法制售三聚氰胺及其调和物“黑窝点”以及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黑窝点”;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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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要于201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重新审核清理工作,届时达不到有关行业核准条件的,由质检部门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通知强调,对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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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http://health.sohu.com/20100926/n275262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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