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伤害监测评估工作

日期:2013-10-09 15:56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慢病中心     阅读: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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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计生委(前卫生部)于2005年下发文件,建立了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在全国36个省/市的43个县(区)开展了以医院门急诊为基础的伤害监测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已运行七年。为了掌握全国伤害监测工作的现况,进一步完善全国伤害监测系统、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慢病中心于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伤害监测评估工作。

  全国伤害监测评估程序包括自评估和外部评估两部分。截止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疾控中心和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已按照《全国伤害监测评估方案》要求,将自评估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和正式发文两种形式上报至我中心。慢病中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抽取10-15个省市,组织国家级评估组按照《方案》对其进行外部评估。现阶段,已先后完成北京市、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深圳市、天津市、甘肃省、贵州省8个省市的外部评估工作。

  通过现阶段全国伤害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全面掌握了全国伤害监测系统的现状。评估结果显示,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已经进入平稳运转时期,数据收集质量七年来不断提高。但是个别监测点依然存在着漏报和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同时,通过评估工作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和监测点医院对于伤害监测工作的重视,为进一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系统良好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阶段的伤害监测评估工作将于十月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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