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四个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接受省卫生厅考评

日期:2013-08-13 09:29     来源: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结核病防治所     阅读: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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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6-9日,由省卫生厅刘捷副巡视员、省疾控中心吴建林副主任、省结防所张佩如所长及省结防所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四个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荣县)项目工作分别进行了检查考核。市卫生局副局长邓昭红、市CDC主任李群以及张正东副主任等全程陪同。

  考核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和现场查看等方式,抽查了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学校结核病防控情况等。按照《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评方案》的要求,对组织管理、病人发现登记治疗管理情况、年度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药品管理、健康促进、实验室建设、督导培训及特色亮点八大项66个指标进行了现场考核、汇总、评分。

  通过四天的现场考核,考核组专家对我市四个结核病综合示范区近年来结核病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四个结核病综合示范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扎实,病人发现与管理规范、疫情报告及时、综合医院转和病人追踪工作达到要求,并在学校结核病防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报账、非中心化服务诊治结核病及特殊岗位人群结核病防治等方面作出了大胆地探索和尝试。在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和组织领导下,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综合防治示范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有亮点,形成了结核病科学防治的运行新机制,确实起到了示范区作用。 考核组专家一致认为:我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荣县均达到了“四川省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要求,考评合格。

  考核组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特别提出药敏试验和病人发现关口前移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和创新,为全省结核病防治提供可借鉴运作的模式起到示范作用,推动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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